|
为破解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投入渠道单一、金融与社会资本参与不足等瓶颈,生态环境部、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五部门于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多元化投入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旨在通过政策协同与机制创新,构建多元化、全链条的科技投入新格局。 当前,我国生态环境科技虽发展迅速,但资金投入仍存在明显短板。此次《指导意见》直击痛点,提出要统筹财政、金融和社会资源,建立覆盖从基础研究到产业应用全过程的多元化投入模式,核心任务可概括为“4+3+2”九项具体举措: 一、强化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作用(4项举措) 央地协同攻关:围绕地方重大科技需求,探索国家与地方共同出资、协同推进的项目模式,让科研更“接地气”。 夯实基础研究:充分发挥生态环境联合基金作用,强化对前沿性、探索性基础科学研究的稳定支持。 深化部省联动:鼓励地方加大区域科研投入,对解决区域突出环境问题的项目,可按程序纳入国家专项管理,形成“部门统筹、地方投入、协同实施”的合力。 加速技术落地:明确支持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优先采用国家科技计划成果和推荐目录中的先进适用技术,打通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
二、丰富金融产品供给,打造“全周期”服务链(3项举措) 精准对接需求:构建金融机构与科创主体的常态化对接机制,引导银行、保险等机构针对环保科技高风险、长周期特点,优化金融产品设计。 创新产品服务:鼓励金融机构“量体裁衣”,针对技术研发、中试示范、产业化等不同阶段,提供差异化融资支持。 集成综合服务:在防范风险前提下,强化“投、贷、保、债、租”联动,为生态环境科技项目提供从实验室到市场的全流程金融服务。
三、广泛汇聚社会资源,激发市场创新活力(2项举措) 《指导意见》强调,将通过健全跨部门协同机制和开展先行试点,稳步推进政策落地。最终目标是在生态环境领域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多主体协同、多渠道保障的科技创新投入新格局,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坚实的科技与资金支撑。 (注:以上内容基于2026年8月31日五部门已发布的政策文件整理,具体实施细节以官方后续配套办法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