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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生态环境部、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及金融监管总局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多元化投入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旨在破解当前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投入渠道单一、金融与社会资本参与不足等瓶颈问题。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到2030年,要基本形成与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特点相适应的多元化投入格局,政策工具更加丰富,金融产品体系日趋完善,金融机构的参与度显著提升。 直面问题:构建多元化投入新格局 《指导意见》指出,尽管近年来我国生态环境科技创新能力持续增强,有力支撑了污染防治攻坚与美丽中国建设,但对照建设科技强国和美丽中国的目标,当前该领域的创新投入仍存短板,主要表现为:财政投入长期稳定支持不足、金融和社会资本参与不充分、多元主体协同机制有待加强。 为此,新出台的《指导意见》围绕强化财政引导、丰富金融供给、汇聚社会资源三大方向,系统提出了九项具体举措,旨在加快构建“多主体参与、多渠道保障、全链条衔接”的投入新体系。 三大维度发力:九项举措精准施策 一、 强化财政引导,夯实基础研究与应用 央地协同攻关:加强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央地资金共担与协同推进,鼓励地方加大区域科研投入。 强化基础研究:完善生态环境领域联合基金,持续加大对基础科学研究的支持力度。 加速技术落地:加大财政对新技术推广应用的扶持,优先支持国家科技计划成果和指导目录中的先进技术落地。
二、 丰富金融产品,激发市场活力 优化供需对接:构建金融机构与科创主体的常态化对接模式,创新专属金融产品。 鼓励产品创新:推广绿色技术保险、研发费用损失保险等科技保险;鼓励社会资本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科创企业上市融资。 提供综合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实施“投、贷、保、债、租”一体化联动,提供全生命周期综合金融服务。
三、 汇聚社会资源,构建协同生态 引导公益捐赠:鼓励企业、机构及个人向科技类基金会、非营利机构捐赠,定向支持科研与人才培养。 发挥链主作用:支持优势企业作为“链主”,联合构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生态,并引导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 激活创投基金:进一步发挥创业投资基金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早期、小型、硬科技项目。
保障落实:先行先试与动态评估 为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指导意见》强调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信息共享与定期会商机制;完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探索建设综合性生态环境试验场;并开展动态跟踪评估,及时优化调整政策。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协同推进机制,选择重点区域和领域先行先试,坚持“点上突破、线上贯通、面上推广”的路径,确保各项部署扎实落地,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强劲的科技与资金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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